据悉,根据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行政命令,部分H1B工作签证持有者的配偶(H4)自上个月26日开始,可以申请工卡(EAD)。也就是说只要H1B持有者的合法工作认证许可(I-140),没有被前雇主或移民局撤销,即使H1B持有者已经换了工作,配偶依然有权利申请工卡。
工卡并没有工作内容或学历限制,任何工作都可以做,甚至比H1B持有者更自由。根据移民局官网信息,两类H4可以申请工卡,第一类是H1B持有者目前正在申请绿卡,并已经进展到获得1-140,即可为配偶申请工卡。如果H1B持有者持此签证已经超过六年,即使没有I-140,也可以申请。
但很多人H1B持有者换过工作,虽然前雇主申请过I-140,但换了雇主后还没有开始申请绿卡,这种情况下,根据移民局解释,依然可以按照前雇主申请的I-140,给配偶办理工卡。移民局表示,他们并不会在意是前雇主还是现任雇主办理的I-140。
一般来说,如果员工跳槽,前雇主通常都会向移民局提出申请,将雇员的I-140作废(revoke),如果在这种情况下,再加上新雇主也没有开始申请I-140,则该员工的配偶不能申请工卡。如果前雇主没有作废,则可以。不过许俊良说,通常员工跳槽后,前雇主却不去作废I-140,如此“痴情”的雇主很少,所以给配偶申请工卡,要看清楚自己的状况。
虽然5月26日才开始接受申请,但30日已经有人表示,申请费已经被移民局接受,通常工卡的申请大约要三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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